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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进入高温季节,同时正值施工高峰期。为了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夏季是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预报及变化,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当气温达到37℃以上时,11:00至15:00期间,不得安排作业人员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当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工作。施工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改善生产生活环境。高温期间,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减少高空及深基坑作业;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工人宿舍要阴凉、通风,有条件的应配备空调,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

4、重视卫生防疫管理。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污水,防止蚊蝇孳生,防止引发传染性疾病。

5、落实现场防火措施。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对现场动用明火的监护。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施工安全教育。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

7、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要完善防火、防中暑、防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器材和责任人,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8、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监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方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ygcgl.com/te_news_industry/2018-10-29/256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