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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7月1日开始

      通知: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7月1日开始,具体要求详见上表,需要申报的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特此通知!
 

根据2021年度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拟于10月召开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1年启用全新申报和评审条件,请申报人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现资格条件中有关要求与原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今年按过期施行,可参考原政策要求。2022年起,严格执行新资格条件。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为保证我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平稳过渡,今年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暂由建设工程副)级评委会代评。评审条件可参考原《资格条件》有关规定。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从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只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3份及《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含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7月31日(逾期不得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7月15日至8月5日(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及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及《简介表》一并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联系电话:87325710、87329511。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6室。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选择“扬州市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

)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论文、论著。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

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等需原件扫描上传,同时扫描上传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

(七)企业申报人员需上传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注明个人社保账号)

(八)《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继续教育不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九)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注: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现场缴费的形式,评审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扫码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称办〔2021〕1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栏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请到单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详见: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106/88d45f9dda854aceaa9c93b86d466fdf.shtml
高级职称申报详见: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106/fc1904a2d7a04dcd8244ec8283eb8f20.shtml

 

文章来源:http://www.yygcgl.com/te_news_bulletin/2021-06-26/37961.chtml